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会员大会决议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本站 发布日期:2013-05-19 点击次数:965
副会长-----李永明
2013年5月17日
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于2013年5月17日在绵阳乐都酒店召开。大会应到会员--- 人,实际参加大会 ---人,实际参加大会的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人数的2/3,符合《章程》规定的到会人数,本次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有效。大会由邓文金主持。经与会的会员表决,作出如下决议:
一、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,一致通过《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章程》。《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章程》自2013年5月17日通过之时起生效。
二、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,一致通过《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选举办法》。《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选举办法》自2013年5月17日起执行。
三、聘请范应莲同志为首届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。
四、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,选举释常明、邓文金、邱兴洪、释常成、李永明、释照洲等68人为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。
五、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,选举释常明、邓文金、释常成、李永明、戴炜等37人为常务理事。
六、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,选举释常明为首届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会长;选举邓文金 释常成 李永明 邱兴洪为首届绵阳市海灯文化研究会副会长,邱兴洪兼任秘书长,罗达荣、陈飞、王京等14人为副秘书长。
七、大会推荐确定李兴友为咨议委员会主席,尚 恒、陈加培、肖众民、陈学泽等34人为咨议委员会成员。
会议号召,加强会员之间的勾通联系,协调各方关系、汇聚各方力量、建言献策、服务大局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,开创海灯文化研究会工作的新局面,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! 会议号召,各会员,要同心同德、开拓进取、扎实工作,为海灯文化研究会的工作开好局、起好步而努力奋斗! 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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